第三百九十八章 反正我什么都不知道!(2 / 4)

一说我咋感觉更恐怖了呢。

能让一些警察一些检察官一些法官都累进医院,这究竟干嘛了!

周毅也是开玩笑,完了就再去下一站,他已经按照霍鹏飞的话,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了。

比如他们的身份证,当时的付款凭证,透过玻璃门拍摄的营业执照,以及当时的合同等等。

还有就是健身房关门停业的证据:

一是关门照片,二是从物业那里查到的房租到期证明,三是和健身房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。

光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,又是一个周某人很熟悉的地方。

只不过相比起派出所法院这样的地方,其他类似于市场监管,税务,消防等等机关,还没有那么熟。

周毅认为自己应该努努力,争取让大家都认识自己……

接待人员没见过,是个年轻小哥。

类似的问题他们这边见过很多了,于是很快就有了处理办法。

“还需要等着吗?”周毅问道。

“是的周先生,这个按照规定,我们需要进行调查之后再做出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决定,不过时间应该不会很长,在这期间,您也不用担心他们公司会私自注销。”

周毅点点头,这就没问题了,就是担心那公司突然间注销。

“对了还有一件事,您看能不能帮我们查一查,这公司在最近半年内有没有变更过法人呢?”周毅再次问道。

这个当然是可以查的,事实上,企业的这些信息都是公开的,你要查都能查到。

这关系到对方有没有用类似的套路。

“我看看,嗯找到了,奇迹有限责任公司,于四个月前法定代表人进行过变更,由吕岩将股份转给现在的老板,叫赵志鹏。”

话音刚落,旁边的光头大哥就开口道:“对对对,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,当初我办健身卡的时候,那个老板就叫吕岩。”

再看看现在营业执照上的名字,赵志鹏。

最坏的情况发生了。

奇迹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这和我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两码事。

虽然是一人有限,但那也是有限责任公司,适用公司法,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,不能被称为公司。
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只有在无法证明个人财产是否独立于公司财产的情况下,才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周毅当初最起码是接手过腾达的,而腾达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

所以他在日常生活中,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都分的明明白白,对于这方面的规定也很清楚。

可这就真的离谱了!

这里不是派出所,光头大哥也不怕了,上前问道:“那个同志啊,你看看能不能帮忙联系到现在那个老板呢?”

毕竟这大哥也是维权过的,久病成良医,知道一点,最起码从法律程序上来说,他们好像找不到前面那个老板吕岩那里去。

能找的就是现在的老板,这个叫赵志鹏的人!

个人信息自然包括电话,登记时候都要有的,同样也是公开的,都可以查到。

只是办事小哥说道:“当然可以帮忙联系,不过你们要做好其他准备,毕竟我们这边没办法处理。”

对方都是走程序完成的,哪怕你明知道他有问题,你也需要通过法律的方法来让他赔这个钱。

很快小哥拨通了奇迹有限责任公司赵志鹏的电话,响了几声,居然通了!

“喂谁啊?”一个带着浓重京州本地口音的男声响起。

“你好,我这里是光明区市场监管局的,你是奇迹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志鹏吧?”

“是我,怎么了,有什么事吗?”

“你们公司的奇迹健身房,对于光明峰大厦